Regulations
各項規定:
當您付訂金代表您已經同意以下我們的住宿規定,謝謝。
取消與退費說明
對象:(適用4間以下個別旅客直接訂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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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預定住宿日15日前通知延期/取消/減少訂房,退還已付訂金(每房總額)100%(另支付每房200元行政處理費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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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預定住宿日14日前通知延期/取消/減少訂房,將收取訂房保證金(每房總額)2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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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預定住宿日10至13日前通知延期/取消/減少訂房,將收取訂房保證金(每房總額)3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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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預定住宿日7至9日前通知延期/取消/減少訂房,將收取訂房保證金(每房總額)5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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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預定住宿日4至6日前通知延期/取消/減少訂房,將收取訂房保證金(每房總額)6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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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預定住宿日2至3日前通知延期/取消/減少訂房,將收取訂房保證金(每房總額)7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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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預定住宿日前1日前通知延期/取消/減少訂房,將收取訂房保證金(每房總額)8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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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預定住宿日當日(no show)通知延期/取消/減少訂房,將收取訂房保證金(每房總額)10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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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於機班停駛前/颱風警報發布前或解除後之下雨通知取消訂房,則無法全額退訂,須比照上述預定住宿日收取或扣除訂房保證金規定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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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遇當日天災或颱風導致飛機停駛,可保留訂金(3個月內適用),或全額退回訂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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團體及同業訂房規則不適用"個別旅客直接訂房"規定。
延期訂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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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記住宿日15天內,恕不接受訂單延期/取消/減少訂房,詳細說明請參考取消及退費說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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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筆訂單若延期限更改1次,保留訂金期限為3個月,恕不接受任何理由(包含飛機停駛或颱風)退還已付訂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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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期更改訂房,並詳讀延期訂房之注意事項。
退還訂金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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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將要匯入的銀行帳號發給工作人員,收到您的資訊後,七日內便會將您的訂金退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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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款資料的填寫內容:
1. 訂房者姓名
2.訂房日期
3. 匯訂金額
4. 銀行帳號
5. 戶名
6. 聯絡電話
同業團體訂房減少/延期訂房注意事項:
一、 確認留房以收到訂房單為基準。
二、凡訂房即表示同意此張報價上之所有規定並請遵守。
三、 訂金支付標準:
1. 春節期間、星期六及連續假日需於留房後3日內匯訂金,訂金為總房費60%。
2. 旺日及平日需於留房後5日內匯訂金,訂金費為總房費50%。
四、住宿日前3日取消預訂房間,依間數賠償總金額100%。
五、住宿日前4-7日取消預訂房間,依間數賠償總金額80%。
六、住宿日前8-15日取消預訂房間,依間數賠償總金額60%。
七、住宿日前16-19日取消預訂房間,依間數賠償總金額30%。
八、住宿日前20日取消預訂房間,依間數賠償總金額20%。
九、團體預訂房間付訂金後至住宿日21日前,訂房期間總間數之減少變動以原始訂房數10 %為上限(如超過,每間需補200元行政處理費),如於住宿日21日後減少間數,將依注意事項四至八項處理。
十、同業團體訂房匯訂後一律不接受改期及訂金後延使用。
十一、颱風取消標準為入住當日以台中市政府發布停止上班上課方為成立,其他地區&其他理由一概不成立。
住宿公約
►退房時間 早上11:00前,逾時將酌收休息費
每小時100元。
►為尊重各房客所享有夜晚的寧靜,在晚上11點過後,請降低音量,忽樓梯間大聲喧嘩。
►室內一律全面禁菸。另嚴禁轟趴、嗑藥或非法行為, 若得知一律報警。
►訂房客入住前或退房後可寄放行李,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,店家不負保管責任。
►請依照訂房人數前來,禁止擅自增加人數。若人數增加請告知並需酌收加床費用,如經發現加該房房價2倍!
【入住須知】
1.如需取消或更換日期者將依照官網的“取消政策”規定執行。
2.如需取消加床者,請於入住前一天通知,當日告知怒不提供額外退費。
3.為了維護每一位房客住宿品質與公平性,請依照預訂總人數前來,禁止擅自增加人數。若人數增加請告知並需酌收加床費用,如當天經發現偷渡將收該房房價50%。
3.室內全面禁止酗酒、吸煙、喧嘩、賭博、辦派對、轟趴、嗑藥或破壞房內設施、進行召妓、販毒等非法行為。如經發現在房內吸菸者,將酌收房費50%作為清潔費。
4.請勿破壞房內物品,退租時若經發現損壞或遺失,需照價賠償。
預訂代表您已同意以上規定,若有違反規定,我方可隨時解約,房費恕不退還,並依法處理 感謝您的配合。